受合法设立的餐饮企业委托对其进行管理(不含餐饮经营);企业总部管理;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(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);正餐服务(热食类食品);不含食品制售的餐饮配送服务;其他未列明批发业(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)。